原标题:从碎片化的各国电信市场到统一的“超级单一市场”,欧盟出台新立法将为人工智能发展铺平道路。自1月2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数字网络法》以来,欧盟领导人多次呼吁推进该法案。图为当地时间1月27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左)与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出席新闻发布会。 CFP供图 □ 王毅 1月21日,欧盟总部所在地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传来震动全球电信业的消息。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数字网络法》立法提案,旨在通过简化和统一网络连接规则,为运营商投资和部署提供先进的移动和光纤网络创造有利条件并支持创新技术的引进。例如人工智能和云计算。我们将加强单一市场,不再孤立行动。欧盟委员会当天发布的新闻稿显示,该法案的核心重点之一是加强互联互通领域单一市场的打造,统一监管规则,便利跨境运营,鼓励运营商扩大业务、加速创新。根据该计划,企业只需在欧盟成员国完成注册即可在欧盟范围内提供电信服务,而无需在每个成员国重复申请相关资质。该措施预计将为运输商降低30%以上跨境运营成本,扫清欧洲承运商大规模并购扩张的障碍,助力打造“欧洲版”行业龙头。裁判员频率管理的形式也是本提案的一大亮点。目前,欧盟各成员国的频谱许可是“独立的”,严重限制了泛欧电信服务的协调发展。对此,该提案重点支持泛欧卫星通信服务,旨在建立欧盟层面统一的频谱许可框架,有望促进未来欧盟内部统一卫星宽带网络的形成。同时,该提案提高了成员国之间频谱许可的一致性,授予运营商长期频谱许可,并明确许可可以续签。在业内,这一协议被经营者视为“长期投资保障”。 “看到更明智的频谱长期战略是令人鼓舞的,频谱是连接行业的命脉,并将为移动运营商提供更大的投资确定性。“现在重要的是,欧盟立法者必须全力支持这一举措。”业内人士表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在最新提案中令业界惊讶的条款,是一个明确的铜缆退出网络的时间表:2029年,所有成员国都必须提交“铜缆退役”的详细计划,并在2030年至2035年期间彻底拆除这一已经使用了数十年的传统网络基础设施,为诸如铜缆等先进技术的发展腾出空间。此外,该提案还创新性地引入了连接提供商与云服务和内容提供商之间的“自愿合作机制”,充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为运营商提供运营灵活性,以应对高清视频和人工智能应用等带来的网络流量激增的挑战。改变限制发展的消极因素。根据公报进程,下一步将向欧洲议会提交上述立法提案。该法案将由欧洲理事会审议,并需经过多次磋商和修改后才能正式生效。欧洲各界人士普遍认为,要想在全球数字竞赛中保持竞争力,迫切需要建设世界一流的数字生态系统,为产业发展和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此背景下,通过《数字网络法》改革欧洲现有电信框架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步骤,也是人们普遍期待的。正如欧盟委员会竞争力指南针的数据所反映的那样,数字连接已成为推动欧洲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它不仅可以起到安全保障的作用它不仅在互联网时代的国防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还服务于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教育、医疗、社交媒体和娱乐。它已深入渗透各个领域,成为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然而,欧洲的数字连接水平远远落后于其他生态重要经济体。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布雷顿曾直言,欧洲在数据中心能力和人工智能培训能力方面明显落后于中国和美国。 “5G时代已近七年,数字连接技术的采用进展仍然落后于其他主要国家和地区。”欧洲在数字连接方面的滞后根源在于备受批评的投资环境,而复杂的监管制度直接影响了这一环境。尽管欧洲移动运营商继续大力投资关键的数字基础设施,但该行业的投资回报率已经下降,且价值过去十年来,整个通信市场有所下降。财务回报的不确定性使得运营商很难投入足够的资源来帮助欧洲的数字能力到达其他重要国家和地区。分析指出,欧盟正在通过这场数字革命为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的发展铺平道路,这将涉及数万亿欧元,从分散的国家电信市场转变为统一的“超级单一市场”。但也有人指出,从目前的法案内容来看,这项最初被寄予厚望的“大胆法案”是否足以彻底改变欧洲在数字领域的落后地位,还有待观察。能否扭转颓势还有待观察。有分析认为,《数字网络法》的提出将直接在欧洲乃至全球引起连锁反应。电信产业链。对于法国电信Orange、德国电信等传统电信巨头来说,跨境运营成本的大幅降低大幅增加了并购重组的机会。对于光模块和光纤设备制造商来说,2030年欧盟强制部署光纤将因数亿公里光纤安装需求而产生巨大的市场订单。在卫星通信和6G领域,统一频谱许可的开放将加速欧洲低轨卫星互联网商业化进程,为相关企业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尽管该提案引发了许多积极的预期,但业界也明显对其缺点提出质疑。知情人士称,欧盟委员会过去 12 个月工作的核心目标是“简化监管”。然而,判断从内容来看,这个提案实际上提出的是对具体行业的规则进行细分,增加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报告义务,留下不必要的部分、多余的部分或不必要的部分。重复的监管要素,例如源自基本过时的电子隐私指令的一些消费者保护条款和相关规则。 “这不是简化,而是监管复杂性的加剧。”更重要的是,《数字网络法》引入的针对网络运营商和大流量产生者的“自愿协议推进机制”引发了广泛争议。欧洲运营商呼吁加强对科技巨头的监管,但谷歌、Meta、Netflix、微软和亚马逊等运输巨头不受该提案规定的任何义务的约束。知情人士表示,科技巨头只会遵循自愿框架,而不是运营商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则。时间业内普遍认为,该协议不足以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议价能力不对称问题。缺乏更具约束力的争议解决机制,未能从行业统一监管向横向统一监管过渡,将导致不平等竞争环境持续存在,不仅损害电信业的健康发展,也会对欧盟整体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国际社会评论称,拟议中的《数字网络法》是欧盟在数字化浪潮中推出的一项自救举措。从2029年铜缆的终结,到全欧洲统一的“通讯护照”,欧盟正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隐性壁垒,打造万物互联的“超级数字王国”。然而,除了提出深远的建议外,随着频谱政策改革的推进,许多原本承诺的重大改革都被搁置了。最终,《数字网络法》更像是“需要革命时的渐进演变”。它是否真的有助于扭转欧洲的数字滞后还有待观察。 (王一鸣)(法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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